[19]2011年8月底,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外籍妻子Kim在微博发出多张额头鼓包、耳朵流血的照片,李阳家暴事件浮出水面。
如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绿领巾事件,残疾人被航空公司拒载事件中的侵害行为发生后,最后只能通过媒体的声讨、行政部门的禁令而草草结束,当事人的精神损害却无法得到救济。事实上,变性作为人格自由的合理内容,应该可以上升为一种具体的人格权。
第三,准人格者的权利保护由他人代为行使或依赖于另一主体。又如在杨立新教授主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格权法草案建议稿》第一章中,其第1条明确规定胎儿、死者为人格权的主体。民事权益的特殊保护通常有三种方式:一是对于某种权利,规定特殊主体享有特定的权能。不仅仅要对弱势群体的人格权进行优先保护,同时要对公共型群体的人格权进行适当的限制。非依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等。
在婚姻自由权中,通常规定自然人享有婚姻自主权,有权自主决定与他人结婚和离婚。当抽象的一般概念及其逻辑体系不足以掌握某生活现象或意义脉络的多样表现形态时,大家首先会想到的补助思考形式是‘类型。这同样适用于对自己讲过的话所享有的权利。
美国的隐私权概念的不确定性,究其原因,跟人格权作为塑造具体个人的全部的形象和尊严的绝对权利的性质本身有很大关系,个人在不受外界干扰的一定私领域内的自我目的的实现,尊严的维护采用的方式是无法列举的。对这些数据的收集、拼凑和处理,很容易勾勒和识别出当事人人格。由于计算机数据处理的便利,使国家、企业或个人能够迅速地搜集、储存、传送有关个人的各种数据,以不同的方式加以组合或呈现,可以用来预测个人的行为模式、政治态度、消费习惯,而作为一种资源或商品加以利用。[44]自Griswold v. Connecticut案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若干重要判决解释和适用隐私权的概念,强调对隐私权的保护涉及宪法上个人尊严和自由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联邦最高院通过个案认定的方式扩大了隐私权保障的范围,其中也包括个人信息自主权作为隐私权这一集合概念中的新外延的确认:1977年的Whalen v. Roe[45]案,因纽约州法律规定某些药物的处方应作成纪录储存于政府计算机,病人和医生提起诉讼,认为这样的法律规定侵害宪法所保障医生与病人间隐私领域。
三、德国法总体来说,个人信息保护的功能,在德国是由德国联邦法院与宪法法院的分工与协力来完成的,成文法方面,主要是《联邦个人数据保护法》。2.IT-Grundrecht案[20]2008年,德国宪法法院又通过网上搜查案确认和扩充了个人信息自决权的主要内容:保障个人信息的私密性和完整性、个人自主决定个人数据的公开和使用。
当事人就其个人数据信息得依法行使查询或请求阅览、请求制给复制本、请求补充或更正、请求停止搜集、处理或利用以及请求删除的权利,并且此列举之权利不得预先抛弃或以特别约定限制。[46]Stevens大法官在判决意见中也特别指出:电子化数据库或其他政府档案广泛搜集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会对个人隐私所造成侵害。(二)个人数据信息的私法保护由理论界发展起来,并经法院确认的领域理论是基于个人与社会联系的紧密程度,不同的人格利益被分划为不同的领域的理论,即个人领域(Individualsphare) ,私人领域(Privatsphare)和私密领域(Intimsphare),并相应地进行不同程度的保护。这是个人信息保护中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最为重要的一项权利,即自己决定如何使用这些个人信息,包括何时、何地在多大的范围内公布哪些数据信息,享有查询权、请求给予副本的权利。
许多国家的数据保护法对此都作出了规定,如欧盟关于个人数据保护指令(EG-Datens-chutzrichtlinie 95/46)、德国的《联邦个人数据保护法》、西班牙的《自动处理个人数据法》均规定了这项权利。[48]由此,一些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主张法律应赋予个人数据信息以财产权,[49]使个人可以通过出售个人数据信息进行交易并从中得到报偿,以实现个人数据信息市场更加公平合理的运作,同时可以迫使商家在收集使用个人数据信息时更多地考虑成本问题,从而达到保护个人数据信息隐私的目的。[54]这种理论导出的另一结果在于:它使基本权所代表的宪法秩序与其他法秩序之间的区别被淡化,基本权利渗透到整体的法律秩序,并获得法的普遍适用。[13]隐私权是个集合概念的说法,使得近年来它的内容不断扩充,逐步承担起类似于德国法中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个人信息安全请求权是当事人有请求个人信息的收集者和使用者采取必要、合理的保护措施的权利。有人就此提起宪法诉讼,要求宣告《人口普查法》违宪。
这样的概括性、兜底性的规定,为人格权的宪法保护提供了依据和基础。大陆法系中对于肖像权核心的主要是禁止他人制作、禁止他人将已制作的肖像公开。
互联网的发展彻底改变了人记录自己,发表自己的方式,同时也彻底改变了人被识别的方式。我国《宪法》第33条第3款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贺栩栩,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另一方面,即使是艺人,也经常会因为违反本人意思的姓名和肖像被擅自使用而感到精神痛苦,这一性质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财产权。自决权要求他人收集、使用这类信息必须经本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注释】[1]Zweigert/Kotz:Einfuhrung in die Rechtsvergleichung auf dem Gebiete des Privatrechts,J. C. B. Mohr, 1996, S. 36.[2]文森特?R?约翰逊(Vincent R. Johnson):《美国侵权法》,赵秀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67页。
人们的社交行为方式越是依赖和受制于这种无形的互联网空间,这种精神和商业价值就越是巨大。宪法法院的这个立场为个人数据的使用和处理提供了预防性的屏障和保护,即特殊领域的立法需要对个人信息自决权进行干涉时,必须限定在合目的性的、必要的范围内。
经过长期的适用和反复修订,该法的原则、监督机关、损害赔偿等制度,已日臻成熟,成为大陆法系其他国家个人资料保护的立法范本。人民法院在引用法律作为判案依据时,无法直接援用宪法条文作出裁判。
[29]将这种侵入他人私人领域所知悉的内容以设想或录音方式加以固定,亦属于此。[12]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作为人格权的新领域个人数据信息自决权,如果说早已刻在法学研究者脑子中的那几条侵权法高度抽象、试图解决所有问题的构成要件在事实上(幸运的话)还在发挥作用的话,那么除此之外,说得绝对一点,所有的个人数据保护侵权的法律都是判例法。
[51]李建良:基本权利与国家保护义务.载《宪法理论与实践》,学林文化实业有限公司,1999年,第67页。人格权从消极的防御性质的权利发展到个人自主自决的权利,从强调伦理道德基础和精神利益为主要方面到公开权/商业化权的确认,财产性质的上升,部分具体人格权的权能展示出与知识产权相近或相似的特点,共同表现了人格权法的发展趋势。个人数据信息的利用,一方面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面临来自追求数据信息中的商业价值的第三方的威胁。比较法研究结束之时,必须考虑到这一切,并且有所表示。
因为精神人格权法主要是属于法院开发的领域,在英国美国如此,在德国亦复如此。[60]同注52引文,第237页。
[21]个人领域(Individualsphare)保护个人的自主自决的权利,尤其是个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在公众面前自我表现的方式,在个人领域主要涉及的案件包括:肖像权[22]荣誉权、名誉权以及对个人言论的权利。BGH NJW 1996,984.[43]Griswold v. Connecticut, 381 U. S. 497.1965.[44]同注7引文,第218页。
它主要包括:禁止他人制作、禁止他人将已制作的肖像公开和禁止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肖像。经过法律比较,我们会有这样的感觉:在相同的文明原则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他们之间的差别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大。
宪法法院在之后的判决中,指出所有违反当事人意志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构成对个人信息自决权的侵害,无论侵权人为国家机关或私主体。Larenz/Canaris:Schuldrecht BT, C. H. Beck 1986, S. 127.[25]Bodo/Schlink:Grundrecht-Staatsrecht Ⅱ, C. F. Muller, S. 231.[26]同注25引书,第231页。同样的,若个人无法对可能的交流对象有一定程度的预估,则自己对个人数据的管理和信息控制的自由将会受到严重的妨碍。【摘要】体现个人人格的肖像、个性表达和言论、个人数据信息等在一定程度上表现的是人内心层面的心理和情感的过程。
[11]参见德国的《联邦个人数据保护法》第3a条。基于科技上的持续改进和大众传媒的不断发展,导致了人格的很多标志,在很大范围内可以在经济上加以利用。
因此存在保护漏洞,这一漏洞需要通过对一般人格权的再解释来进行填补。原因在于:识别法人信息并涉及财产利益保护的任务主要由知识产权法承担,例如商业秘密相关制度等。
[16]Larenz/Wolf:Allgemeiner teil des burgerlichen rechts, Beck Juristischer 2012, S. 24.[17]BverfGE 65 ,1:Volkszahlungsgesetz-Urteil.[18]BVerfG, 1 BvR 370/07 vom 27.2.2008.[19]BVerfG, Beschl. v. 25. 7. 1988,NJW 1988,3009 f.。正如勒内·达维在《法国法和英国法:一种实质的比较》中指出的那样:将英国法和法国法作任何的比较应该包括探讨法官在此处和彼处行使裁量权的方式。